天津市职工工伤至残疾的赔偿项目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1433

【工伤待遇】天津市职工工伤至残疾的赔偿项目

包括前条中的至项,另外的项目有:

伤残等级劳动关系情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级~10级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10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9级为8个月本人工资8级为10个月本人工资7级为12个月本人工资无10级为5个月9级为10个月8级为15个月7级为20个月

5级~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6级为14个月本人工资5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6级为60%,5级为70%6级为25个月5级为30个月

1级~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4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3级为20个月本人工资2级为22个月本人工资1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4级为75%,3级为80%,2级为85%,1级为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无

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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