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内容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2196

自然人从出生开始就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不具备行为能力。我们都知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消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又是如何分类的呢?那么,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和设定民事义务能力。如果说,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具备了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的话,那么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现实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主观方面,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2)客观方面,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能够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或应尽义务承担责任。判断民事主体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应不同主体有所不同。对公民,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两个:一是年龄;二是精神状态。一般而言,公民的意思能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健全的,因此年龄可以作为判断的标准之一。但完全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有失偏颇,因为有些人即使达到成人年龄,但由于智力低或精神不正常,仍不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以其成立时间和注销时间作为判断标准。通过以上整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以来就有的,并且到去世的那一刻才会消失,但是民事行为能力却有很大不同。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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