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如何划分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1770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也就是民事权利能力。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在我国,民事权利能力是如何划分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判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人的年龄,二是自然人的精神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以上为律师整理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划分的全部内容。此外,律师提醒,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视情况而定:在没有发病时,他们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发病时,如果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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