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待遇标准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2137

【工伤赔偿标准】工亡待遇标准

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就业或参军的;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的丧葬补助金、第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律师推荐:倪泽仁北京倪泽仁律师13801109012199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执教,培训全国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在职高级检察官,并先后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部主任、教务处处长。2001年至2003年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主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倪泽仁律师1981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兼职从业20余年来主要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足迹踏遍21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其具有培训全国高级检察官的工作背景和从事刑事法律教学的专业履历以及在律师业界刑事辩护的区域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数量始终占据业务之首,被媒体誉为“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关于工亡待遇标准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2010年河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0年江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再论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

死亡赔偿金标准

河北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